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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难查实 最终流入渠道掌握者腰包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冷翠华 2013-08-15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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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监局表示,其处罚的人保财险两个营销服务部套取“资金”的手法一致,都是将保险业务从没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低的渠道,调整到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高的渠道对上述两起违法事件,河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家被罚保险机构套取资金的手法一致,即将保险业务从没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低的渠道,调整到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高的渠道,以达到套取资金...

产品好不如关系铁销售经理压力大

上半年,各保监局查实8家险企非法套取资金2500多万元;某监管人士称“保险公司实际非法套取的资金额肯定要高于公布的金额”

河南保监局表示,其处罚的人保财险两个营销服务部套取资金的手法一致,都是将保险业务从没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低的渠道,调整到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高的渠道

上半年,仅8家保险公司就被查实利用中介渠道业务非法套取资金2583.79万元!保监会公布的这一数据已然令人震惊,然而,监管层人士表示,违法套取实际资金肯定要高于公布数据。保险公司是如何非法套取资金的?这些钱流向了哪里?对此,《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险企“应对有方” 违法行为难查实

对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的行为,监管机构一直采取高压态度,不过,这一顽疾到目前为止仍未得到很好的改善。尽管公布的非法套取资金数字已经让人惊讶,但监管人士表示,实际数据远大于公示数据。

保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上半年,各地保监局共检查了8家保险公司的88个基层保险机构,其中省级公司35个、地市及以下基层机构53个,延伸检查车商、银邮等保险中介机构85家。查实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渠道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资金2583.79万元。

“保险公司实际非法套取的资金额肯定要高于公布的金额。”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一方面,监管力量有限,只能进行抽查,不可能全面检查;另一方面,行业监管机构要查实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费用的事并不容易,因为监管部门不同于执法部门,很难对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只能将证据易得且十分充分的违法事实进行公示。

“并且,监管部门时常去检查,不少险企对如何应对检查,如何回答相关询问早已做好了充分准备,回答问题经常能避重就轻,让人难以拿到证据。”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道。

事实上,非法套取资金在保险行业早已不是新鲜事。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几年,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组织的大规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有4次,非法套取资金的现象一直较为严重。

保监会信息显示,2012年的检查发现,104个保险机构非法套取资金5553.59万元,涉及保费2.68亿元;2011年的检查发现,103个保险机构共非法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

“非法套取资金有几种常用的方式:一是虚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二是虚挂兼业代理机构业务,三是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虚挂营销员业务,四是自身投保业务虚挂中介业务,五是虚列中介业务费用。”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河南保监局本月初对人保财险两个营销服务部开出罚单。

一张针对该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天中大道营销服务部,该机构将直接业务虚挂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驻马店市路安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及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套取费用。涉及保费203.68万元,手续费40.74万元。为此,河南保监局向该机构罚款15万元。

另一张罚单针对的是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该机构将实际为与其合作的兼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归属到营销员名下,套取费用。涉及保费510.05万元,手续费61.04万元。为此,河南保监局向该机构罚款10万元。与此同时,涉事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也收到了罚单。

对上述两起违法事件,河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家被罚保险机构套取资金的手法一致,即将保险业务从没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低的渠道,调整到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高的渠道,以达到套取资金的目的。

“渠道间手续费的差异是保险公司相互调整渠道归属的原因之一。”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直接业务指客户上门投保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销售的业务,由于保险公司已经向工作人员支付了工资,不能从该笔业务中另行提取和支付佣金或手续费。

如果把直接业务设法变成是兼业代理机构的业务,保险公司就能提取支付佣金或手续费,以套取费用。同时,中介业务包括专业中介、兼业中介和保险营销员三个渠道,不同中介渠道的手续费用也存在差异,将手续费较低的渠道业务变成手续费较高的渠道业务,也能套取费用。

三大流向明确:营销经理、客户和中介

“我们并不掌握十分确凿的证据,但保险公司违法套取的资金三大去向是比较明确的,一部分流入了保险公司营销部经理的口袋,另一部分流向了投保客户,还有一部分流向了中介机构。”上述监管层人士向记者透露。

据介绍,面对监管机构的询问,保险公司对违法套取的资金用途一般做如下解释:旅游考察、修车加油。但事实上这并非这些资金的真正用途。

上述监管层人士表示,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公司需要想方设法维护老客户关系并开拓新业务,销售经理的压力非常大。“在我国这个人情社会,不请客吃饭的可能性很小,尤其在企业财产险领域,有不少大客户是国有企业,他们不是十分在意买保险花多少钱,因此保险公司很难靠产品的价格优势来获得竞争力。”他说。因此,流入保险公司营销部经理口袋的钱很多也并非归其私有,而是花在了请客吃饭、维护关系等方面,而这些开支有很多是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别的办法来将这些开支找补回来。

“当然,这是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做出的推理和分析,并不等于有确凿证据说明他们确实请客吃饭或者向投保客户送了礼。”该人士强调。

对非法套取资金向中介机构的流向,河南保监局举例说明称,人保财险驻马店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将汽车经销商的兼业代理渠道业务虚挂在营销员名下,将手续费支付给营销员,营销员收到手续费后,以现金方式与汽车经销商结算,营销员自己留下部分资金作为维护费、展业经费和营销员手续费的相关税金;汽车经销商通过现金方式收取手续费,就不需要向保险公司开具保险中介服务发票,收入不入账,可以少缴税。

上述监管层人士还表示,收入不入账,给部分人私吞资金创造了空间,真实的收入最终可能不会归公司所有,而是流入了少数几个掌握渠道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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