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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泛鑫旁氏骗局还原 假理财产品请君入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3-08-26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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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报研究发现,其实在上海“泛鑫”自制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销售一案中,诸多违规的疑点很明显,投资者购买时,稍加留心就可规避陷阱。最近,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下称上海泛鑫的美女总经理陈怡卷款潜逃一案,就让众多投资者再次领悟山寨固定收益理财协议背后的重重陷阱。泛鑫保险是如何将投资者一步步诱入局中?这些虚“假理财产品”背后都有哪些共同特征?本期报告将逐一剖析。泛鑫玩法:套取首年高“保险佣金”

核心提示:本报研究发现,其实在上海泛鑫自制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销售一案中,诸多违规的疑点很明显,投资者购买时,稍加留心就可规避陷阱。

合同仅2页纸,高年化收益,资金投向不明,期限短,产品发行方、受托人是某家理财投资公司等……如果有理财经理向你推销以上特征的产品,可要提高警惕。因为今年以来,多起“李鬼”式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协议将投资者的本金收益瞬间吞噬。

最近,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下称“上海泛鑫”)的美女总经理陈怡卷款潜逃一案,就让众多投资者再次领悟“山寨”固定收益理财协议背后的重重陷阱。泛鑫保险是如何将投资者一步步诱入局中?这些虚假理财产品背后都有哪些共同特征?本期报告将逐一剖析。

泛鑫玩法:套取首年高保险佣金

陈怡近日卷款潜逃至斐济,市场传言金额高达5亿元,最终在8月19日晚被公安部抓捕并押解回国。

上海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上海泛鑫存在擅自销售自制固定收益理财协议的做法。这说明,上海泛鑫有意将近两年深受投资者追捧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糅合至保险产品的销售中,吸引投资者。

本报研究发现,其实在上海泛鑫自制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销售一案中,诸多违规的疑点很明显,投资者购买时,稍加留心就可规避陷阱。

它涉及理财产品的操作模式主要有两种。首先,在与投资者签定的合同协议中,比如除了一份保险公司20年期的两全保险合同,还有一份泛鑫自制的理财产品协议。泛鑫向投资者承诺:原本应是期交的保费,只要首年缴纳完全部保费,一年后返还当时缴纳的保费并且获得8%-10%的年化收益率,操作方法就是通过转让保单的模式实现投资收益。

从投资者事后的反馈看,很多人基本都看好承诺一年后还本付息,且获8%的收益率等“亮点”,本质上将该产品当成短期的投资理财,而非购买保险产品,结果现在面临损失本金和投资收益的风险。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张宏雷提醒投资者,这款产品明显的漏洞在于,寿险保单是依附于特定的人身关系,并不能将保单转让给他人来实现套现。

其次,上海泛鑫直接向投资者推销自制的理财产品协议,比如1年期的保本保息理财产品,承诺8%-10%的高年化收益率,让投资者误以为购买的是理财产品。然后,这些资金再投向保险产品,投资者甚至不知背后还有一份10年期保单。

本报获得一份理财产品协议书显示,协议内容很简单。合同上,投资者的交易对手就是上海泛鑫,产品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为365天,预期收益率为8%,产品名称是“稳得利”。除了风险提示外,并没有明确标明资金用途。

张宏雷分析,这存在很明显的违规行为,因为保险代理机构只能销售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销售其他金融产品,尤其是自己炮制的理财产品,都属于违规。

本报从公开的材料分析发现,这些固定收益理财协议其实仅是作为“幌子”的工具,资金并非真正用于投资理财。它的根本模式是,先以高收益为利诱,向投资者推销自制理财产品协议,募集规模较大的资金;再去购买期缴产品,从保险公司获得高额手续费。

按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合作的普遍规则,对于期交保单,保险公司第一年支付给代理公司的手续费为首年保费的80%左右。业务规模较大的代理中介,甚至高达100%,甚至有的在第一年就要求全部给付完所有手续费,即首年保费的120%-130%左右。

然后,再用获取的高额手续费和后续保费收入购买下一年的保单,本质上类似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然而随着资金规模的迅速膨胀,理财协议到期后,尚需缴纳的续期费资金就成为问题。

2012年上海泛鑫的新单保费将近5亿元,2011年为1.5亿元。如果其中多为1年期的理财协议,那么今年就面临大量的理财协议本息到期兑付,若无力继续吸收新的资金缴纳续期保费,易引发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李鬼”产品三大特征

该事件发生后,保监会开始对人身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进行风险排查,重点就是销售过程中向客户私自承诺高收益、将保险产品混淆为理财产品等问题。

投资者值得警惕的是,在理财方面,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涉嫌违规违法的重点就在:销售保险以外的金融理财产品、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等行为。

不仅是保险代理公司,虚假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将众多投资者坑入“苦海”的案例,今年频繁上演。6月底,多名投资者怒诉工行苏州分行涉嫌理财产品“欺诈门”。起因是投资者在2011年下半年收到支行理财经理的推荐,称一款只针对高端客户发售,100万元起认购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事后才发现,投资者并未在银行购买正规的理财产品,而是通过工行办理了委托贷款业务,规模在2230万元。后来因借款人无法按时偿付委托贷款,引发投资者与银行间的纠纷。

8月初,连云港莫哈特理财公司宣告停业,法定代表人徐维海被刑事拘留。本报在这家公司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书上看到,莫哈特理财以受托的形式为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投资,选择具有投资潜力的项目,方向包括投资实体、民间抵押借贷(主要为小微企业贷款)、其他的理财方式。

它的理财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投资封闭期限1年,预期收益率为18%;二是投资封闭期限5年,预期收益率为100%-130%,但投资者并不知晓资金的最终流向。最后该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本金、收益安全遭遇极大风险。

如何识别这些“李鬼”产品?上海帆茂投资副总经理黄昊杰介绍,它们存在三个共同的特征。首先是产品本身、发行人都被光鲜的包装,比如有房产抵押、担保等措施,但又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其次“短平快”吸引投资者,具体表现年化收益率奇高,产品期限短,很多产品都实行月度、季度付息并且再三强调毫无风险;最后是资金投向不明,发行是由非金融机构或非知名的第三方理财销售,销售人员从中获得高额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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