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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乌龙或由险资补偿 上交所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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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乌龙事件年年有,这一次离谱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和上市公司一起犯错误。 6月16日,海润光伏600401.SH发布关于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事宜补偿相关投资者的预案的公告:近日,上交所与海润光伏就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出现误差对相关投资者进行补偿的事宜,抓紧进行了沟通协商,形成以下预案:‘关于补偿缘由,2014年6月12日上午,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因上交所与公司原因出现误差,对交

A股“乌龙事件”年年有,这一次离谱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和上市公司一起犯错误。

6月16日,海润光伏(600401.SH)发布《关于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事宜补偿相关投资者的预案的公告》:“近日,上交所与海润光伏就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出现误差对相关投资者进行补偿的事宜,抓紧进行了沟通协商,形成以下预案:‘关于补偿缘由,2014年6月12日上午,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因上交所与公司原因出现误差,对交易也有所影响。鉴于此,上交所与公司本着责任共担的原则,拟共同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投资者予以补偿。’”

对于补偿对象,海润光伏公布表示为“2014年6月12日上午,卖出海润光伏股票并实际成交的投资者,可以作为本次补偿对象”。

对于市场一直关注的补偿标准,海润光伏表示,综合公司股票6月12日上午的交易及相关实际情况,拟以其正确的除权参考价(7.95元)与投资者实际卖出成交价格的差额计算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7.95元-实际卖出成交价格)×实际卖出股份数量。

机构称上交所应负责

2014年6月6日,海润光伏发布的“201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除原海润光伏20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6股公司股份。

在方案实施后,海润光伏的总股本实际增加4606万股,实际增加比例为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除权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4.4%)。海润光伏6月11日的收盘价格为8.3元/股。上交所称,经查,2014年6月12日,公司股票即时行情显示的除权参考价为7.16元,而按相关公式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应当为7.95元。

也就是说,上交所因没有考虑到此次分红方案的特殊性,令海润光伏的股价瞬间缩水达到10%。出现“除权乌龙”事件后,海润光伏在6月12日午后宣布停牌。同时上交所介入核实相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海润光伏的股票在6月12日还交易了一个上午,直到下午才停盘。

上海一位基金经理直言,海润光伏已按照规定明确公布了相应的内容,“除权日当天发生的乌龙事件,我个人觉得,上交所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

随着复牌除权基准价格的确定,6月12日上午大举抄底者,获利有望达到10%以上。那么,上交所缘何不在当日的上午就停牌呢?

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更严重就是,上交所没有意识到6月12日除权参考价格出错,“依然允许海润光伏交易一个上午,这显然是上交所监管不力造成的,和之前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一样,上交所都没有能做到及时危机处理。”

江苏一位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海润光伏在早盘发现除权错误的话,就应该及时汇报交易所要求停牌,“如果海润光伏履行了告知义务,及要求交易所及时停牌,而交易所没有及时停牌,那么交易所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海润光伏没有及时通知交易所,其也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或由保险偿付

市场最关心的问题是,补偿金由谁出?如果是海润光伏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显然是不合理的,对海润光伏其他股票并不公平。

6月16日,海润光伏公布了一份提示性公告:公司与上交所已沟通形成补偿预案,鉴于公司已投《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上述补偿资金将来源于保险公司或其他途径,具体赔付手续尚待确认,预计公司主动补偿的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基本不构成影响。

上述江苏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他看来,海润光伏已经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了分配方案的意思,“其责任不应该被放大,补偿金是肯定不能由上市公司出的,如果按照海润光伏的公告以保险公司来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我个人认为,上交所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而上交所在6月14日凌晨发布通报称,海润光伏除权参考价误差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公司未充分考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并非面向全体股东这一特殊性,在向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操作申请单中,未明确提示公司定向转增的比例。另一方面在于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在具体操作审核中也未充分注意该特殊性,按公司向全体股东转增1.6股得出公司除权参考价。

海润光伏表示,交易所和公司将尽快细化明确补偿操作方式,并在本预案公布后两周内组织实施完毕。

“这哑巴亏是肯定要海润自己吃了,它不可能因为此事和交易所较真。”上述律师直言,上交所在此次乌龙事件中暴露出的“监管不力、危机处理能力弱”的问题不知道何时才能改进。

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除去低于7.95元买出股票而可以获得补偿的投资者以外,没有卖出海润光伏而受到此乌龙事件影响凭空在6月12日少了10%市值的其他投资者该找谁补偿呢?

上述律师认为,如果是上交所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投资者有权利起诉上交所,要求因为上交所的操作失误而导致股票市值缩水进行赔偿。”

6月16日,海润光伏以单日下跌4.40%报收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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