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险资五级分类强调资产评估独立性 执行层面存挑战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固定收益、权益和不动产这三类有不同的风险确认方法,例如固定收益是用逾期情况等可量化标准界定风险级别。”上述人士分析称。“五级分类”的科目与银行对资产分类相似,同时该指引强调了保险公司(或集团)资产评估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尽管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委托给了资管公司,可由资管公司进行初分、复审和认定工作,但仍由保险机构的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负责审批,确保资产分类工作的独立、连贯和可靠。“这种设置机制比较科学,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独立评估和判断,和银行的模式很像。

继2805亿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大摸底、新增关联交易比例要求(征求意见)等风控措施密集推出后,10月24日,保监会开始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下称“《指引》”)。希望多措施全面布控,尤其是占比不断上升、难以统一量化的另类投资,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以往保险投资产品以银行存款、债券及股票为主,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但随着投资渠道逐步放开,新增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股权及不动产计划以及信托等非标类金融产品,缺乏统一的风险衡量标准及减值准备计提措施,难以客观反映保险投资资产质量和真实利润水平。

“保监会是希望建立一套能覆盖信托计划、不动产等这类非标项目的风险评估体系,并通过共享等形式让机构和行业能实时监测投后资产质量风险。”24日,一位大型保险集团资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依据《指引》,所谓资产风险分类,是指保险机构最少每半年一次,将三大类投资资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不动产类,分别划分为不同级别——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的过程(见图)。需要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包括保险机构投资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之外的资产。

“固定收益、权益和不动产这三类有不同的风险确认方法,例如固定收益是用逾期情况等可量化标准界定风险级别。”上述人士分析称。

“五级分类”的科目与银行对资产分类相似,同时该指引强调了保险公司(或集团)资产评估的独立性。

也就是说,尽管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委托给了资管公司,可由资管公司进行初分、复审和认定工作,但仍由保险机构的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负责审批,确保资产分类工作的独立、连贯和可靠。

“这种设置机制比较科学,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独立评估和判断,和银行的模式很像。”一位寿险公司风控部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

但上述两位人士也一致认为,该指引在执行层面也可能有一定挑战。

例如,保险机构需要因此建立由投资部门负责初分、合规及风险部门复审和认定、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负责审批的工作机制。“从银行的经验来看,有效的投后评估,需要前端业务部分和分支机构不断地紧密跟踪客户,要求其持续递交季度甚至更短经营数据和材料,同时后端风控部门一般需要实地调研评估,以确定是否调级。工作量和专业程度都不小。” 上述风控部门人士说。

他认为,评估中包含不少定性而非定量的主观判断成分,对监管层的科学设置要求较高,“不同公司对同一项目的判断分级也会不同,多维度的评估标准,还需要更多探索。”

目前只是《指引》的试行阶段,且为资产分类的最低标准。指引鼓励有条件公司结合实际并参照国际惯例,探索更严格的分类标准,逐步实施并完善资产风险分类制度。

固定收益硬指标:收益或逾期天数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指引》重点关注偿债主体和增信措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发行主体及提供实质还款来源的责任主体的风险状况,以资本金或收益的逾期天数为硬性指标,综合评价产品的信用风险和预期损失程度。

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越长,资产评级越差。例如逾期不超过60天,相应资产划分为次级类;而逾期180天以上,则相应资产划分为损失类。

其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有债权特性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资产的分类,应采用穿透法,对标的基础资产的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同时考虑偿债主体的资质和风险控制体系、产品交易结构、还款来源、增信措施等因素。

多个项目的基础资产评估方法相似,保险机构若不具备相关能力,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相应资产的价值。

《指引》强调,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的分类,应主要考虑发行主体及偿债主体的声誉、信用评级、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以及产品交易结构、产品增信措施等因素,同时采用穿透法,考虑标的基础资产的质量和风险状况。

同时,对于以长期投资为目的、持有到期的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等,《指引》规定应根据债券存续期、发行人信用及增信措施等情况,按照风险分析法进行分类。

权益类资产:直接、间接股权投资

权益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方面,《指引》区分直接股权投资、购买股权投资金融产品的间接股权投资两类。

直接股权投资,主要衡量投资成本与公允市场价格的高低。间接股权投资,主要采用穿透法,重点对企业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同时考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资信状况、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措施、投资权益保护机制、股权退出机制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该类产品的风险分类。

依据《指引》,直接股权是指保险机构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的非上市企业股权。对于可以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按投资成本与公允市场价格孰低法进行分类。

对于无法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应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净资产等因素,以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安排,整体评价其风险状况和预计损失程度。

间接股权投资,即股权金融产品,是指保险机构投资的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类金融产品,包括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股权投资计划、权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权益类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这类投资,重点对股权所指向企业的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同时考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资信状况、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措施、投资权益保护机制、股权退出机制安排等因素,合理确定该类产品的风险分类。

不动产类: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之比

不动产风险分类标准主要考虑其公允评估价值与投资成本的比较。所谓不动产类资产,是指投资的土地、建筑物及其它依附于土地上的定着物等。

需要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为:以成本法计量的非自用性不动产。其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符合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项目、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

保监会24日发文称,《指引》通过审慎分类和细致分析,一是有利于揭示保险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二是可以及时发现保险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保险机构的资产风险管理水平;三是能够为判断保险机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足提供参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