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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年底疯狂举牌 保监会要求险企披露资金来源等核心信息

来源:证券日报 2015-12-24 0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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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年底疯狂举牌 保监会要求险企披露资金来源等核心信息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3号准则》),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举牌的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等详细信息。《3号准则》共八条,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六大类信息。
【险资年底疯狂举牌 保监会要求险企披露资金来源等核心信息】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3号准则》),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举牌的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等详细信息。

险资年底疯狂举牌 保监会要求险企披露资金来源等核心信息

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3号准则》),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举牌的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等详细信息。

《3号准则》共八条,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六大类信息。

一是被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名称、代码、上市公司公告日期及达到举牌标准的交易日期(以下简称交易日)。二是保险公司、参与举牌的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情况。三是截至交易日,保险公司投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账面余额及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

四是保险公司举牌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发、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资金);资金来源于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应当按照保险账户和产品,分别说明截至交易日,该账户和产品投资该股票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以及最近4个季度每季度的现金流入、流出金额;来源于其他资金的,应当说明资金具体来源、投资该股票余额、资金成本、资金期限等。

五是保险公司对该股票投资的管理方式(股票或者股权);按照规定符合纳入股权管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相关材料情况,列明公司报文的文件标题、文号和报送日期。六是中国保监会基于审慎监管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3号准则》的发布一是有利于丰富和完善资金运用信息披露系列规则,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二是有利于在充分尊重投资市场化原则基础上,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三是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经营透明度,防范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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