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监会下发监管函已超去年一倍多 强调不做“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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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年保监会下发监管函已超去年一倍多 强调不做“老好人”)

12月8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2017年保险法律年会召开。

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今年以来,保监会在堵住监管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方面加大力度。新出台或者修订多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月份以来陆续出台制度24件,修订制度4件,增补条款42条、修订67条、删减34条,保险监管制度在笼子进一步织牢织密。

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监管机关更是重拳出击,一方面坚持从严执法尺度,坚决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对案件严肃追责,从严处罚。尤其对个别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保险机构,坚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已公布36张监管函,超过去年全年16张一倍多。具体来看,36张监管函共涉及33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18家,健康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涉及公司治理、产品设计、电话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等问题。“通过这一时期的集中整治,市场乱象问题及风险得到了进一步揭示,保险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梁涛说。

梁涛认为,保险法律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行业在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为此,梁涛指出,全行业要重塑行业法律信仰,重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从思想上真正树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否则出台、修订再多的法律文件,也无法消除行业难题,也无法净化保险行业的市场环境。

梁涛说,保险工作关涉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好保险工作责任重如泰山。一是要加强行业保险法律意识,各个公司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要依法合规,要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及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把保险法律制度和保监会监管政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到公司各项制度中去。

二是各项监管政策要严格贯彻落实到市场中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严防风险,加大处罚力度。

三是要强化问责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法律责任人和合规负责人是做好保险法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独立审慎的职业操守,把好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合规关,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要直言不讳,不做“老好人”,坚决抵制各种违规指令和突破合规地线的要求。

当前形势下,必须把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合规工作、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部署到公司战略发展的大格局中,必须融入到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中,扎扎实实做好公司法律合规经营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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