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监管强势推进 首周44罚单罚款超1237万

来源:蓝鲸新闻 作者:石雨 2018-01-08 0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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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监管强势推进 首周44罚单罚款超1237万)

刚刚进入2018年,保监系统依然在对保险业进行持续监管。据蓝鲸财经统计,2018年首周,四川、福建等9地保监局共计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44封,对民生人寿、太平财险等多家保险及相关机构进行监管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237.5万元。

从处罚决定书内容来看,较为频繁的处罚原因包括欺骗消费者,编制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由此可以看出目前保险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2017年底携程因违规搭售被处罚之后,又一家机票销售平台—海航销售公司在2018年初即因为向投保人隐瞒合同重要事项被处罚,而通过其平台进行销售的百年人寿同样首周被罚。

持续监管:2018首周发布24封处罚书,罚款金额超千万

新年伊始,保险业也迈入了新的旅程。

在2017年保监会强化监管力度的背景下,2018年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的监管情况值得关注。2018年首周已过,据蓝鲸财经统计,保监会在首周并未发出监管函和行政处罚书,但各地保监局监管处罚力度强劲,2018年前5天共计发布44封行政处罚决定书,与2017年1月首周18张罚单的数据相比,增加了144%,处罚金额总数达到1237.5万元。

具体来看,首先,在区域方面,44封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自于9个省市,其中,四川保监局“手腕”最为强硬,在2018年前5天陆续发布13封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机构包括永诚财险、太平财险、百年人寿、渤海财险、大地财险以及信泰人寿6家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泓钏经纪、中领天盛以及盛大代理三家保险中介公司。

同样处罚频率较高的是宁波保监局,1月5日,宁波保监局集中发布7封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包括太保寿险、华夏人寿以及宁波保联在内的保险机构依法处罚。同样集中发布行政处罚书的还有福建保监局,在1月2日,福建保监局发布5封行政处罚书,集中处罚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

此外,浙江保监局、山东保监局分别陆续发布4封行政处罚书;山西、安徽、海南保监局各发布3封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今年最早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北京保监局在1月2日发布2封处罚书后暂时没有继续发布。

从金额来看,2018年首周各地保监局合计罚款1237.5万元,其中对于机构罚款9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287.5万元。处罚金额合计最高的3家保监局分别为四川保监局、宁波保监局、山东保监局和北京保监局,分别罚款673万、137万元、121.5万元与121万元。

具体来看,单次处罚金额最高的是四川保监局在1月3日对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雅安中支发布的处罚决定书,因其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对其处以合计128万元的罚款决定,其中包括100万元的机构罚款和28万元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处罚金额同样较大的还有宁波保监局对华夏人寿宁波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罚款金额均达到95万元,此外四川保监局对渤海财险相关分公司、福建保监局对于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同样处以较大金额的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87万和81万。

重点监管:欺骗投保人、提供虚假报告等行为“无法容忍”

通过分析2018年首周各地保监局对于保险机构的处罚原因,可以大致“窥探”保监系统的监管重点以及保险机构较为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

具体来说,44封处罚决定书中,出现次数最为频繁的处罚原因是保险机构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问题。在44封处罚决定书中,有15封决定书以此作为处罚依据,涉及该问题的保险公司主要有永诚财险、人民人寿、平安财险以及百年人寿。

与此同时,保险机构涉及欺骗投保人问题是保监会重点关注的对象, 有1/4的处罚决定书提到被处罚的机构在保险销售环节中存在向投保人隐瞒合同事项等行为。2017年保监会反复强调“保险姓保”,要求保险机构保障消费者权益,“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自然难以容忍。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同样是目前保险公司在业务销售环节中常见的问题,通过给投保人许诺利益以增加业务收入的有人保财险、大地财险、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盛大代理,和保险销售平台信兴汽车等。

此外,因在人员管理环节存在不规范行为而被罚的保险机构不在少数。祥龙代理因未按规定为代理人办理职业登记及委托未持有职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盛大代理则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问题。

为了强化监管,保监局对于保险机构及时进行报告报送要求更为严格。北京保监局因复星保德信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对其进行处罚;民太安公估则因未按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的任职材料被安徽保监局罚款1.5万元;宁宝保联代理因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地址未按规定报告被您拨保监局处罚。

还有部分保险机构因个别原因被保监局依法处罚,比如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虚列费用、华鑫代理阜阳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搭售被罚:海航销售公司因未告知保险产品购买可自愿被罚25万元

在各地保监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受罚的公司涵盖范围较广,除民生人寿、太平财险、大地财险等保险公司外,还有盛大代理、祥龙代理等6家保险代理公司以及信兴汽车和海航销售公司2家保险销售平台。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继2017年末携程因搭售保险产品被罚后,同样作为保险销售平台的海航销售公司也在年初受到保监局的处罚。

1月3日,海南保监局对海航销售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海航销售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隐瞒合同重要事项的违法行为,保监局对海航销售公司处于罚款25万元的处罚决定。

具体来看,公告显示,海南保监局在抽查海航销售公司已成交的51件保单的销售录音后发现,海航销售公司存在未告知投保人保险可自愿购买以及保险产品所属公司、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问题。

虽然海航向海南保健局提出了陈述申辩,认为其“改正态度良好”、“后果轻微”、“积极配合调查”且“投诉人撤诉”,提出处罚金额过高。

但显然“求情”无果,申诉已经被海南保健局驳回。

蓝鲸财经登录海航官网,在选定航班填写具体信息时,发现在航空意外险一栏并未出现默认搭售现象。在保险条款中,蓝鲸财经发现,海航配备的航空意外险为百年人寿的两款产品,《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A款》及《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为30元/份,赔偿金额合计310万人民币。

海航选择百年人寿的产品进行搭售的原因并非无迹可寻,2017年1月24日,海航投资(000616,股吧)发布公告称,百年人寿拟对海航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增资11.5亿元。增资后,百年人寿持有天津亿城山水48.94%股权,海航投资则持有51.06%的股权。

随后,2017年6月,外媒称,海航集团以及百年人寿分别出资1.9亿美元认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发售的H股,认购后各持有广州农村商业银行18.5%的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8年首周被罚名单来看,百年人寿同样被抓住了“小辫子”。1月4月,四川保监局给百年人寿绵阳中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对百年人寿绵阳中支处以共计37万元的罚款处罚。

从已披露的数据来看,百年人寿目前发展较为稳健。2017年前10月,百年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70亿,同比增长61.05%,规模保费达到346亿元,同比增加了52.83%。百年人寿披露的2017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百年人寿2017年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净利润为4239万,比2017年2季度增加了86.9%。净资产则为71.32亿元。

  2018年首周,百年人寿及其销售平台海航销售公司双双被罚,是否会对百年人寿的保费收入产生影响还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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