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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金罚决字〔2024〕2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金罚决字〔2024〕2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丽金罚决字〔2024〕2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金罚决字〔2024〕2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金罚决字〔20242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二、周靖宇(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莲都营销服务部经理)

三、陈向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松阳支公司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罚款6万元

二、周靖宇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三、陈向阳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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