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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

二、肖明艳(时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三、任伦文(时任邮政集团随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处以罚款6万元

二、对肖明艳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三、对任伦文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随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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