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 二、肖明艳(时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三、任伦文(时任邮政集团随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处以罚款6万元 二、对肖明艳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三、对任伦文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随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