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金罚决字〔2024〕8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心支公司、符小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琼金罚决字〔2024〕8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心支公司 二、符小燕(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心支公司直属业务一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数据不真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 二、对符小燕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