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10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1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1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10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金罚决字〔2024〕10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林滨(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保渠道管理团队总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财务数据不真实;

二、委托医护人员代理销售健康保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4万元罚款;

二、对林滨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7月1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