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金罚决字〔2024〕3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南金罚决字〔2024〕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万邦辉(时任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第一百零二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