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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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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亮(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胡俊(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银保业务总监)财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吴宁(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警告并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皖金罚决字〔2025〕34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罚款4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2

孙亮(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总经理)

皖金罚决字〔2025〕35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3

胡俊(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银保业务总监)

皖金罚决字〔2025〕36号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4

吴宁(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

皖金罚决字〔2025〕37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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