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8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4万元,对傅晓琳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罚款19万元,对何寅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4万元,对傅晓琳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2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罚款19万元,对何寅警告并罚款6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