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财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责令改正,处26万元罚款。毕志强(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 晋金管罚决字〔2025〕76号 | 财务数据不真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第一百七十条 | 责令改正,处26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9月1日 |
2 | 毕志强 (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晋金管罚决字〔2025〕77号 |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