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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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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78万元。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对励鸿杰、梁志波禁止3年进入保险业,对陈志远禁止1年进入保险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甬金罚决字〔2025〕82-90号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78万元。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对励鸿杰、梁志波禁止3年进入保险业,对陈志远禁止1年进入保险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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