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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监管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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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福建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作出警告,并处以20.8万元罚款。潘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作出警告,并处以4.1万元罚款。傅建伟(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作出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

福建金融监管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闽金罚决字〔2025〕19号

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警告,并处以20.8万元罚款

福建金融监管局

2

潘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

闽金罚决字〔2025〕19号

警告,并处以4.1万元罚款

3

傅建伟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闽金罚决字〔2025〕19号

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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