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二十万元。张庆伟(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费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董景然(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 | 大金罚决字〔2025〕65号 | 虚列费用 | 罚款二十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
2 | 张庆伟(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经理) | 大金罚决字〔2025〕66号 | 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 ||
3 | 董景然(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公司经理) | 大金罚决字〔2025〕67号 | 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