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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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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管理不到位,工作并处罚款1万元。卢宁锋(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管理不到位,工作并处罚款1万元。刘彬涛(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巩固脱贫成色险专项服务小组成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作出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29号

内部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

责令整改、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黔西南金融

监管分局

2

卢宁锋(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30号

责令整改、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3

刘彬涛(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巩固脱贫成色险专项服务小组成员)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31号

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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