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曹开云、郭华岳、曾凡露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7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罚款30万元,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曹开云、郭华岳、曾凡露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7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