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销售误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九万五千元。万小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组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不当销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两万元。刘瑞玲(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高级组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不当销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 | 榆金监罚决字〔2025〕21号 | 销售误导、未按规定管理个人保险代理人、不当销售 | 警告并罚款十九万五千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 |
2 | 万小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组经理) | 销售误导 | 警告并罚款两千元 | ||
3 | 刘瑞玲(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边支公司高级组经理) | 不当销售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