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监管局核准蔡艳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蔡艳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金复〔2025〕870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蔡艳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产〔2025〕531号)及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蔡艳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要求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到任,并在任命后10日内向我局报告任职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上海金融监管局
2025-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