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濮阳银保监分局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19日,濮阳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24.5万元。尹园园(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个人代理人超出授权的执业区域展业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刘世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经理)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张坤(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行长)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作出警告。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作出罚款60万元。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35万元。吕小茹(时任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行长)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罚款60万元。朱永刚(邮储银行濮阳市华龙区支行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警告。李世震(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警告。

濮阳银保监分局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濮金罚决字〔2025〕21、23-26、31-32、34-36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21号

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24.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2

尹园园(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濮金罚决字〔2025〕23号

个人代理人超出授权的执业区域展业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3

刘世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24号

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3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4

张坤(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濮金罚决字〔2025〕25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5

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26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罚款60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濮金罚决字〔2025〕31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

罚款3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7

吕小茹(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行长)

濮金罚决字〔2025〕32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

濮金罚决字〔2025〕34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罚款60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9

朱永刚(邮储银行濮阳市华龙区支行客户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35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10

李世震(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客户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36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邮储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