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19日,濮阳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24.5万元。尹园园(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个人代理人超出授权的执业区域展业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刘世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经理)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张坤(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行长)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作出警告。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作出罚款60万元。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35万元。吕小茹(时任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行长)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罚款60万元。朱永刚(邮储银行濮阳市华龙区支行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警告。李世震(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警告。
(濮金罚决字〔2025〕21、23-26、31-32、34-36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 | 濮金罚决字〔2025〕21号 | 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24.5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2 | 尹园园(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 濮金罚决字〔2025〕23号 | 个人代理人超出授权的执业区域展业 |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3 | 刘世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经理) | 濮金罚决字〔2025〕24号 | 财务记载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3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4 | 张坤(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濮金罚决字〔2025〕25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 警告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5 | 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濮金罚决字〔2025〕26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 罚款60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濮金罚决字〔2025〕31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35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7 | 吕小茹(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行长) | 濮金罚决字〔2025〕32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 | 濮金罚决字〔2025〕34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罚款60万元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9 | 朱永刚(邮储银行濮阳市华龙区支行客户经理) | 濮金罚决字〔2025〕35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警告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10 | 李世震(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客户经理) | 濮金罚决字〔2025〕36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警告 |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