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12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潘和平(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虚挂中介,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理)虚挂中介,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子颂(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虚列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金罚决字

〔2026〕13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款35万元

贵州金融

监管局

2

潘和平(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14号

警告并罚款7万元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贵金罚决字

〔2026〕15号

虚挂中介

罚款12万元

4

赵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16号

警告并罚款4万元

5

赵子颂(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17号

虚列费用

警告并罚款7万元

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贵金罚决字

〔2026〕18号

罚款35万元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平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