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或迟交保费怎么办 理赔细节有玄机

证券之星 2013-03-04 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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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后又被扣除了保费,抑或出险后发现没有及时缴纳保费,这时保户无需担忧,保险公司会按规定退还保费或予以赔付。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人们难免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状况,以下两种情形就十分常见。

第一种是出险后又被扣除了保费。比如,一位保户半年前因患尿毒症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手术半年后才向保险公司提出重疾理赔申请,而保险公司此前已自动转账扣缴了下一期保费,这时续缴的保费可以退还吗? 据太平人寿介绍,如果出险日期在缴纳续期保费之前,已缴纳的保费是可以退还的。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宣告终止。”因保户是在确诊后近半年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公司根据自动转账协议扣缴了客户下一期保险费属正常经营范畴。但按照合同约定,客户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在重大疾病确诊的当日即已终止,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因此,保险公司依据规定应主动退还已扣缴的续期保费。

第二种是出险后发现没有及时缴纳保费。比如,保户购买了一份人身险保单,每年都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但今年缴费期前后,因为在外地出差等原因,忘记及时缴费。过缴费日一个月后,他又不巧出险了,还能理赔吗?针对这种拖欠保费的情况,《保险法》的规定,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因此,如果在宽限期内出险,您依然可以获得赔付,但一般要扣掉所欠交的保险费。

·案例1:出险后续缴保费可退回

近日,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仅用3天时间便处理了一起重大疾病理赔案件,给付已故保户张女士的家属20万元,并退还已交的4个月保费1800余元。

据悉,张女士于2006年12月购买了太平人寿“平安益长期健康保险B款”,保额为20万元,月交保费470余元。今年5月,张女士不幸被确诊为胃癌晚期。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其父母手足无措,心急如焚的老两口想方设法也没能留住独生女儿的生命,今年9月,张女士撒手人寰,留下年迈的父母相依为命。

在整理女儿遗物时,其父母发现了太平人寿的保单,于是向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接到理赔申请后,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审核客户资料,并主动帮助老两口准备理赔材料。

在审核资料时,工作人员发现,张女士今年5月确诊患有胃癌后,仍然缴纳了4个月的保费。而根据太平人寿“平安益长期健康险”条款的规定,自她病情确诊开始,公司就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她无需继续缴纳保费。

接到理赔申请三日后,太平人寿做出理赔决定:张女士病情符合“太平安益长期健康保险B款”的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20万元。同时,退还已交的4个月保费。

·案例2:保单宽限期内出险仍获赔付

2008年9月和12月,吴某在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和一份意外险,保额共计11.5万元。2011年2月,吴某在自家房顶上修理烟囱时不慎从房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太平人寿服务人员立刻进行了核查,发现吴某所购买的意外险保单本年度未能按时缴费,但该保单仍在宽限期内。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客户吴某的保险合同在宽限期内效力并没有终止,在办理完一定手续后,仍可获得赔付。因此,太平人寿受理了吴某家属的报案。

经过常规的调查取证和内部流程,吴某家属很快拿到了太平人寿全额支付的保险理赔金11.5万元。

太平人寿专家支招

重疾保险合同的责任履行以被保险人的疾病确诊日期为准,与客户申请理赔或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日期无关。若被保险人的疾病确诊日期在缴费日前,且保险合同因客户此次出险情况而终止,则客户无需继续缴纳保费。此外,若人寿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则客户在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对于客户出险后已缴纳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予以退还。

另外,关于保单宽限期内出险的问题,专家指出,“宽限期”是保险法人性化的体现,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会继续有效。

若超过宽限期后仍未缴费,保单效力便会中止(效力中止起始日参考具体条款),此时客户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但两年以内,客户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复效申请(一年期险种除外),在办理一系列复效手续后,保单效力恢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逾两年以上未缴费者,保险合同彻底失效。

由此可见,广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应该做好保单的管理工作,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保证保单的效力。

注:本栏目引用案例均为发生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真实案例。为便于读者理解,问题解答(A)及专家点评尽量少用专业术语,故表述可能不尽严密,不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标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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