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19份监管函拉开财险严监管序幕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2-14 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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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监会连发19份监管函拉开财险严监管序幕)

临近春节,保监会严监管仍丝毫不放松。2月13日,保监会公布了针对问题产品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的监管函。这一实际行动,也契合近期保监会在北京召开的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对2018年财产保险监管的工作部署,排在首位的就是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监管函的相关情况告诉记者,为提高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质量,整治产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为公司全面自查、公司整改清理以及监管检查三个阶段。

“前期84家财险公司在自查整改阶段自查产品161928个,发现问题产品8495个,清理注销”僵尸“产品10667个。”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保监会结合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选取部分财险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对在用备案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发现19家检查对象存在问题产品1672个。针对发现产品问题,近日,中国保监会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对问题产品责令停止使用,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要求在3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了当前财产险领域产品主要存在问题。认为当前一些财产保险产品已被异化成为公司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的工具。

具体来说,有的财险公司产品创新偏离了保险主业,盲目追求与大资管和互联网 金融的接轨,片面突出产品的短期、高频、高收益和理财特性,背离了保险保障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有些公司产品创新违背了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等基本保险原理,开发承保投机风险、赌博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异化成对赌工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有些公司将产品创新错误理解为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创新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忽视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销售过程中搏出位,理赔时不能发挥风险转移功能,造成保险纠纷,损害了行业形象。还有些保险产品定价不合理,没有遵循精算原理,费率调整随意性较大,预定损失率和费用率倒挂,个别产品费用率高达90%,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监管函叫停的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产品命名不规范、条款表述不清晰、违反保险原理或保险法规定、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条款适用标准引用错误、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调整范围无上限、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公司在产品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缺失,开发设计合规意识薄弱,产品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创新机制不完善,甚至对保险产品本身保障功能理解不到位。

保监会此番连发19份监管函拉开了2018年财险严监管的序幕。这也符合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2018年要开创财产保险监管工作新局面有三方面重点工作,首先就是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保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产品监管力度,从产品开发、准入、监管、退出全流程加强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建立产品审核档案,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产品坚持强制退出,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停止申报新产品。另外两方面则是坚持以治乱象为抓手,重塑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以及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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