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三家险企境外投资违规领监管函

(原标题:保监会:三家险企境外投资违规领监管函)

保监会网站2月24日消息,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因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保险机构领到监管函。

保监会要求,自收到上述监管函之日起,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保监会将持续跟踪上述三家保险机构的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0号)

监管函〔2018〕3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二、你公司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你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我会将持续跟踪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1日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1号)

监管函〔2018〕3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二、你公司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你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我会将持续跟踪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1日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2号)

监管函〔2018〕32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二、你公司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你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我会将持续跟踪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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