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人保资管获准开展自有资金境外投资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5-05-08 10: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保监会网站7日公布批复,同意人保资管公司开展自有资金境外投资业务。保监会要求,人保资管公司应当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开展自有资金投资,应当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合并计算大类资产和具体品种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跟踪评估境外投资情况,强化托管人保管和监督职责,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保监会网站7日公布批复,同意人保资管公司开展自有资金境外投资业务。保监会要求,人保资管公司应当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

开展自有资金投资,应当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合并计算大类资产和具体品种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跟踪评估境外投资情况,强化托管人保管和监督职责,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