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行业公司 - 正文

证监会:正会同银监会保监会核实研判宝能举牌万科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5-12-25 17:1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就宝能举牌万科一事表示,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证监会不会干预,但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此事。张晓军表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收购作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张晓军续称,目前证监会正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对此事进行核实、研判,以更好维护市场“三公”原则,更好维护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就宝能举牌万科一事表示,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证监会不会干预,但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此事。

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就宝能举牌万科一事表示,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证监会不会干预,但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此事。

张晓军表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收购作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张晓军续称,目前证监会正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对此事进行核实、研判,以更好维护市场“三公”原则,更好维护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以来,万科和宝能系之间的股权之争已经引起监管部门关注。12月24日,深交所官网披露,深交所管理部向万科A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函告相关有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东,就同一事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时,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由公司同时在深交所披露,保证在深交所和境外有关机构的公告内容一致。

深交所给出的理由是,港交所与深交所就安邦保险集团和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钜盛华增持万科股权的信息披露存在内容差异,并引发媒体高度关注,造成了投资者误读。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深交所发出的文件中显示,钜盛华12月7日在深交所披露持有万科20.01%股权之后,通过港交所披露易持续披露了4次增持万科的信息,但并未在深交所同步披露;此外,安邦保险12月9日在深交所披露持股万科5%后,通过港交所持续披露了2次增持信息,但也未在深交所同步披露。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称提醒万科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