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偿付能力不达标 浙商财险非车险新业务被叫停)
保监会9月5日下发监管函,指出浙商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要求其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监管函称,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相关规定,对浙商财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成立于2009年的浙商财险注册资本15亿元。目前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与2016年底的侨兴债赔付一事不无关系。侨兴集团旗下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于2014年分别发行私募债,本息共计逾11亿元。浙商财险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分别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2016年12月起,侨兴债陆续到期,但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无法按时还款。浙商财险2017年1月24日公告称,已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针对到期的侨兴私募债第三至七期已经到期,将尽最大努力进行分期预赔。
由于赔付侨兴债,浙商财险经营情况由2015年的盈利转为2016年亏损6.49亿元。根据该公司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再亏损约3.07亿元。
实际上,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浙商财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同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增资方式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目前看来,增资扩股尚未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