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活存量提高流动性 人身险保单有望上市交易)
未来,当保单持有人无力续费或患大病急需用钱,可以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为保单找“下家”,顺利实现保单变现。人身险保单“终身制”将被打破。
昨日,保监会就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保单贴现机构门槛、贴现过程、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多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保单贴现在本质上赋予了保单货币化的概念,盘活存量保单,提高保单的流动性,同时也将催生新的保单交易市场。
保险业迎来新业态 经营保单“二级市场”
目前,国内尚无成型的保单贴现业务,保单持有人将保单暂时“变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贷款;二是向保险公司退保。这两种方式尤其是退保将会导致投保人较大的损失。
未来,保单“变现”即将迎来第三种选择。昨日,保监会下发《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保单贴现中的保单贴现机构、保单持有人、保单投资人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所谓保单贴现,是指保单贴现人(即保单持有人)以保单满期给付折价或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发生给付折价的方式,通过保单贴现机构将保单受益权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当该保单满期或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发生时,保单投资人可以领取保险金获得投资收益的交易行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随着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国内人口老龄化与疾病谱的改变,老年人的生活医疗压力可能会使他们将保单贴现。因此,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将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未来,通过保单贴现业务的开展,将进一步催生新的保险交易业态,并产生一类新的经营保险的专业机构。意见稿指出,保单贴现业务需要专业机构完成,该机构提供专业咨询、保单价值评估、资金贴现、保单保全、保单追踪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
保监会为贴现机构制定了准入条件。意见稿显示,保单贴现机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应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制定保单贴现规则,建立精算模型,安排风险控制措施。
保单贴现设门槛 严格规范交易流程
尽管新的保险交易业态即将产生,但并非所有人身险保单都可以在“二级市场”变现。依据意见稿,可以采取保单贴现的产品包括普通型终身寿险、普通型两全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也就是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人身险将有资格上市交易变现。
为了防范保单贴现扰乱正常的投保市场,保监会明确指出,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得以保单贴现为目的签订保险合同。
意见稿介绍,保单贴现分为普通贴现和重疾贴现。其中,普通贴现是指保单持有人无力续费或不愿意继续持有保单时进行的交易行为,而重疾贴现是指重大疾病患者将其持有的保单通过保单贴现机构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用于解决医疗救治的财务需求的交易行为。
在对保单贴现人作出明确限定的同时,意见稿也对保单投资人进行了规定:必须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其中,机构投资人自有资金以净资产为限。保单投资人不得变相规避自有资金监管规定。
保单贴现机构作为中介服务平台,必须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一旦保单受益人变更,保单贴现资金应于3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保单贴现人,以合理维护保单贴现人的利益。
正如目前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人身险都设有犹豫期一样,参与保单贴现交易的保单持有人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反悔。保监会指出,自保单贴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收到保单贴现资金15日内,保单贴现人有权解除保单贴现合同。保单贴现合同解除后,贴现保单当事人、法律关系恢复到原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