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高保额背后道德风险 险企核保标准差别巨大

来源:证券时报 2018-12-27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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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范高保额背后道德风险 险企核保标准差别巨大)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邓雄鹰

震惊国内保险业的“普吉岛杀妻骗保案”目前已进入诉讼流程,根据最新证人口供记录和相关证据,警方最终以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状正式控告嫌疑犯张某。

此案中,高额保险何以成为催命符?纵观保险发展历程,骗保不是个案。近年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以不同方式、不同形态出现,且随着保险业发展、保险产品保额提升而呈现上升趋势,保险“把门将军”——核保团队面临巨大挑战。

意外险成高发区

伪造意外事故、医患共谋、利用保险规则漏洞进行套保或者骗保等,是商业险诈骗最严重的领域之一。众多险种中,人身意外险由于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标准,一旦发生骗保事件,不仅保额非常巨大,影响恶劣,尤其受到业界重视。

一位核保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曾引起保险圈警觉的反常案例。2016年3月,江苏一位初中未毕业的服务员周某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向40余家保险公司购买大量短期意外险保单,意外身故保险金超过4000万元。

反常之处在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会认为,被保险人的投保保额和年收入之比,应该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合理范围,保险公司有权利拒保。比如,年收入10万元,购买年收入20倍、保额200万的意外险,是在合理区间。如果被保险人要购买1000万的身故保险,即便被保险人有财力和意愿出几千元的保费,保险公司都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询问调查,或者拒绝承保。

但问题在于,随着互联网保险的普及,为了方便购买和照顾客户体验,越来越多的网络保险通过智能核保的方式被销售出去。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有些保险公司在业绩为王的销售文化下,将保险卖出去的冲动较强,实际上对投保奉行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宽进严出”;而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又极大地便利了投保人的操作。

“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障,历来是保险欺诈案件的高发区。意外伤害保险是最早进入互联网领域在线销售的险种之一,如何控制好风险也成为保险公司,尤其是核保核赔人员需要思考和面临的课题。”在一家名叫“小核保员”的核保交流平台上,从事核保工作的人士作出以上提醒。

千差万别的核保门槛

高额保单带来的道德风险,一直是保险公司防范的重点。为了防范逆选择,保险公司通常采用的核保方式也有很多,包括健康告知、收入告知、短信验证、电话回访、累计保额限制、录音录像等。然而,针对不同险种不同渠道,各家公司核保政策千差万别。

一般而言,健康告知、短信验证是常见项。记者通过一家保险公司官微“保险超市“栏目投保一份交通工具意外险,最高保额为15万元。在被保险人信息模块,被保人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与投保人关系、姓名、证件类型(含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记者尝试不填写被保人手机号码,投保程序不能继续。

记者随后又尝试投保该保险公司提供的专门的个人意外综合保险,主险最高保额为50万元。与前款交通意外险不同的是,由于保额提升,该保险设置为仅能本人投保,需要填写的投保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含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所在地区以及保单配送电子邮箱,被保险人模块不可更改(即只能给自己投保)。

有保险产品会增加收入告知选项。例如华贵人寿大麦定期寿险就设置了收入要求,例如投保200万元保额要求被保人和投保人的年收入分别不少于13.4万元和8000元。

亦有少部分保险产品设置了累计保额上限。例如,在上述600万元总保额的意外保险产品,投保人需要回答被保险人目前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有效意外险保额(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累计是否达到或超过200万等。如果有这一情况,则不能投保该保险。

不过整体来看,目前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并无统一标准,承保门槛相对宽松。

一位从事保险业多年的险企前高管表示,当前高额保单频出,保险公司的确应加强对高额保单的道德风险的关注度。例如在高额承保环节增加更多被保险人告知环节,不仅要求设置手机验证码,对于超高保额还可以增加人脸识别、职业收入验证等核保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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