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加快研究取消险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

来源:蓝鲸财经 2019-02-25 1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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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保监会:加快研究取消险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

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促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首先,《通知》表示将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六项内容。首先,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其次,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第三,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是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第五,《通知》要求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此外,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更进一步,《通知》要求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银保监会要求“公平精准有效”开展。其中,商业银行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面对出现融资纾困问题的民营企业,银保监会表示要从实际出发帮助。帮扶措施包括,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着力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对其中困难较大的民营企业,可在平等自愿前提下,综合运用增资扩股、财务重组、兼并重组或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帮助企业优化负债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对于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僵尸企业”,应积极配合各方面坚决破产清算。

在融资过程中,《通知》强调,要推动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具体要求包括,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内外部数据的积累、集成和对接,搭建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精准分析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

《通知》最后指出,要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和精细高效的管理机制。科学设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运动式信贷投放。

同时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数据治理、客户评级和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被截留、挪用甚至转手套利,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联合授信试点工作,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遏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监管方面,银保监会也指出,将加大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并表示将在2019年2月底前明确民营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季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情况;同时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蓝鲸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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