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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投保实名缴费”队伍拟增员 源头治理市场乱象

来源:蓝鲸财经 2019-04-05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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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车险“投保实名缴费”队伍拟增员 源头治理市场乱象)

近日, 福建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推行“投保实名缴费”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福建有望成为继江苏、安徽、海南、河南、广西、甘肃等地之后,又一推行车险投保实名缴费制度的省份。

福建银保监局表示,为进一步治理车险市场乱象,规范车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规范省内(不含厦门)车险承保工作流程。包括提高客户信息真实性,防范化解垫资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洗钱、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车险领域推行“投保实名缴费”和“投保短信验证”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收取保费时,信息系统应当识别和记录收取保费的对方账户名称及账号信息,并通过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完成实名缴费认证。

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缴费客户(摩托车、拖拉机除外),必须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各保险公司自行进行实名认证。

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代理人等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引导投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本人(本单位)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包括批增保费),并为投保人提供POS机刷卡、网络支付等便利方式缴纳保费。

对于现金缴费或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形,《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审慎评估投保人与车主的关系,向双方提示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并引导至其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 按照《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销售环节录音录像或留存拍照资料,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影音资料保存提出要求,规定保存时间应不少于5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2年。上述录音录像还需进行质检。

福建银保监局强调,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车险投保实名缴费和短信验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级分公司总经理负总责,抓紧完善财务、业务流程,制定有效管理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及时报告总公司,严格对车险业务归属地的内部管控,杜绝省外分支机构直接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福建省内车险业务等。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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