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身险“治乱打非”行动收官 15项违规问题曝光)
2018年开展的人身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下称“治乱打非”专项行动),终于有了定论。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向各人身险公司通报了“治乱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从通报内容来看,监管部门主要打击了人身险行业在销售、渠道、产品、经营等四方面的乱象,并细数保险公司15项违规问题,更有多家保险机构被点名通报。从监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看,乱象整顿行动仍将持续,从严监管将成常态。
抽查发现违规问题1529个
根据上述通报,按照“治乱打非”专项行动要求,各人身险公司组织各条线开展自查,并对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2018年内自查整改率达到96.84%。多数人身险公司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完善内控管理,不断增强合规经营的主动性、自觉性。
针对机构自查情况,36家银保监局随后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了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
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果断采取措施,实施监管谈话46家次,发出监管函111份,实施行政处罚127家次、299人次,对于各种问题涉及的典型保险机构也进行了点名列举。
根据监管部门的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4类15项。
其中,销售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最多,有7项。包括: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进行片面比较,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收益;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用语混淆经营主体,将保险产品混同为理财或其他金融产品;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将部分健康险产品以“超级社保”“超级医保”等名义包装。
此外还有: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炒作停售、限售信息,曲解监管政策;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给予客户保单以外的利益;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诱导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申请部分领取或退保已有保单,继续投保其他产品以完成自身业绩考核及其他问题等。
渠道方面被发现的主要违规问题有4项,包括:套取费用进行利益输送;上浮费率缺乏合理依据;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落实不力;部分机构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扰乱市场秩序等。比如,部分保险公司以高薪、高职为条件频繁挖角,部分专业代理、经纪公司以免考核、免出勤为条件诱导保险公司员工辞职,个别保险公司业务团队整体跳槽。
产品方面被发现的2项违规问题,主要是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个别产品涉嫌“长险短做”;保单贷款超监管规定比例。比如,监管部门抽查发现,多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多笔保单贷款存在贷款比例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80%的问题。
经营方面被发现的违规问题也有2项,包括:个别机构通过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个别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甚至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
乱象整顿行动仍将持续
在这15项违规问题中,不少都是行业顽疾,暴露出保险公司的内控漏洞。
对此,监管部门在通报中明确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要针对通报中的典型问题,对照自身查缺补漏,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持续加强内控管理,抓制度、促合规、控风险,切实把各项监管要求传导至一线员工并落到实处。对于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从监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看,乱象整顿行动仍将持续。根据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要在主动规范销售行为、着力加强渠道管理、依法合规开发产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等四个方面做好整改合规工作。
其中,在打击非法经营方面,一是严禁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合作销售人身保险产品。二是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严禁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商业贿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三是对从业人员异常行为进行动态监测识别,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