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算?)
参保居民在本市定点服务机构和市外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补偿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起付线以上部分累计结算、分级分段补偿、最高封顶的办法。
按定点服务机构等级和类别设定分级起付线标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500元;市外指定医院1000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符合补偿规定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以下标准结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金补偿75%。二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基金补偿65%;15000元以上到30000元(含30000元)基金补偿70%;30000元以上基金补偿80%。
市外指定医院15000元以内的(含15000元)基金补偿50%;15000元以上到30000元(含30000元)基金补偿60%;30000元基金补偿70%。参保居民保险期内普通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和住院补偿基金支付限额22万元。
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
本市户籍的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所有农村和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在本市区域内高校在校大学生(特指常熟理工学院、江苏职业联合技术学院常熟分院),符合入医条件的新市民未成年子女。(本文以江苏常熟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