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医保异地就医办理手续的流程如下:
1、首先参保人需要在当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让医生开具转诊证明,然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2、再持转诊证明,前往当地的社保所作外出治疗的登记。
3、在外出治疗回来以后,参保人即可携带发票、医疗本、社保卡、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社保局报销。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