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险公司二季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2.6% 6家不达标)
“今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稳步恢复,保险业主要经营指标回升,呈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征;偿付能力充足率小幅下降,仍保持在合理区间。”8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指出。
具体来看,2020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4%、276.7%、286.1%;9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的公司为中法人寿,该公司二季度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骤降至-22687.57%,当季保险业务收入-2161.79元,净利润-1374万元。上半年累计亏损2764万元,净资产-2.36亿元。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