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险巨灾准备金 按承保利润75%计提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王君晖 2020-10-31 04:3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核保险巨灾准备金 按承保利润75%计提)

近日,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

《办法》对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规范。一是适用范围,为核设施或与核设施相关的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的运输过程提供财产损失、第三者损害赔偿等保障的保险业务,需纳入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二是计提标准,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业务承保利润的75%计算,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计提标准与国际水平基本一致。三是使用条件,在发生一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预估赔款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超过150%时,可以使用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四是日常管理,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永久留存、资金运用收益纳入准备金管理。五是监督处理,对通过增加费用等方式减少承保利润、规避准备金计提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