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理病退有哪些条件?)
办理病退有哪些条件?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