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育保险金领取标准及办理流程)
自2020年1月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合并后,以大连为例,相关生育险报销政策如下: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女职工正常分娩时,已婚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并继续缴费至女职工产假期满的,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报销流程: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生产时需出具社保卡,出院时会按照医保报销比例直接结算生产费用,定额产前检查费800元于生产次月直接打入社保卡银行卡功能中(无需办理),如满足领取生育津贴条件,则生产次月可去单位所属区社保窗口办理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将于办理完两月后,根据产假天数,按月打入社保卡银行卡功能中。
生育报销标准:
1)正常生产:
● 生产费用:按照医保用药报销比例,直接报销。
● 产前检查费:定额800元。
● 生育津贴(如有):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支付期限(产假天数)计算。
2) 计划生育:
● 手术费用(如下图):直接持卡结算。
● 计划生育津贴:次月按照标准直接打入社保卡银行卡功能中,无需办理。
注:以上办理流程及标准只针对大连市医保指定医院生产人员及异地符合持卡直接结算的人员,如在非定点医院生产的,则需在生产时使用现金垫付,生产次月持材料去窗口办理(同原来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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