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更好发挥险资优势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王莹 2020-12-17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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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保监会: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更好发挥险资优势)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仍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初级发展阶段最大的优势是市场潜力大。”在1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如是说道。

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商业人身保险已在全国达到一定覆盖面,但也存在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具体包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三个方面。

在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围绕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有关情况展开了具体介绍。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发展速度、规模、市场总量和国际影响力等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2017年,我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但总量世界第二是否意味着中国的人身保险已经进入较高的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对此,黄洪表示,衡量一个市场的发展阶段,应当从渗透率、市场需求、供给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和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从渗透率来看,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只有4.3%和430美元,在全球的排名分别排为第38位和第46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水平,也低于全球保险业的平均水平。目前我国人均持有人身险保单数不足1件,仅为0.8张,这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大幅提升,主动买保险的人多了,但保险仍然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目前,我国仅有1/5的人拥有长期寿险保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从供给来看,目前的商业保险产品数量虽然不少,但是产品形态较为单一,同质化产品较多,产品本身的吸引力也不够,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距离。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儿童、新业态从业人员风险特征的产品供给不足,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时,保险业风险补偿作用的发挥较为有限。

从市场竞争状况来看,我国人身保险目前还没有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从保费收入来看,前5家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市场的一半,前10家公司市场份额占到了市场的将近7成,仍然属于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从经营结果来看,前5家公司的利润约占行业的8成。

从经营管理水平来看,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相比,我国经营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在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产负债匹配等方面,差距较为明显。目前,除大型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快速提升之外,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还比较粗放,发展仍然存在比较困难的局面。今年11月末,31家中小人身保险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占机构数量的34%。

“我国人身保险虽然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我个人认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仍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初级发展阶段最大的优势是市场潜力大。因此,我认为我国人身保险是全球潜力最大的市场,发展前景一片光明。”黄洪说道。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国常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那么,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对此,黄洪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持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势头,概括起来可以用四句话来讲:第一,速度快,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由2012年的863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706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了30%;第二,产品多,目前在售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超过了5000个;第三,保障宽,目前在售的商业健康保险涵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生育保障、医药供给、失能护理、健康管理等多种保障范围;第四,覆盖广,“十三五”期间,健康保险新增保单件数超过了16亿张,保额近300万亿元,健康保险赔付量达到2.5亿人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黄洪表示,总体来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是好的,是健康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售的产品期限比较短,主要都是短期健康险,大多都是以一年期为主;其次,保额虽高,但实际上能够理赔支付的金额比较少,很多商业保险产品的医疗费用支出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最后,存在无序竞争的问题,打价格战。

提及我国下一步如何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黄洪概括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扩面。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宣传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面。应用“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倡导和践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助共济的商业健康保险宗旨。

二是固本。商业健康保险要回归本源,要强化它的保障功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要尽量推出一些保险责任期限长的长期健康保险;二要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设计上,尽量把目录外合理的医疗费用作为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责任范围,降低人民群众的实际医疗负担。黄洪表示,目录外的自付医疗费用恰恰是商业医疗保险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通过提供长期保障,加快长期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可以平缓和减轻经济波动的冲击,与基本医保形成结构互补,稳定参保人保障预期,减少后顾之忧。

三是增效。鼓励人民群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尤其是要鼓励年轻人通过积累方式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为老年医疗提供更加充足的保障。在产品政策上,推动商业保险通过区别定价和费率浮动,以及资金账户积累等方式,鼓励年轻人和健康人群为未来的健康保障投保,加强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的融合,从“保疾病”到“促健康”。

四是强基。商业健康保险是对疾病和医疗风险的一种定价。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总体是好的、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当中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即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的时间太短,数据积累太少。保险是大数法则,强基就是要加强基础建设,包括信息系统建设、精算制度建设、定价规则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对疾病发生率表的完善。

五是提质。就是要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服务能力,尤其是要积极参与管控不当的医疗行为,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综合治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对不当医疗行为进行管控,减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缓解“医疗通胀”问题。在这方面,需要展现出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推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保险成为热议话题。国常会提出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较为迅速,但是与发达国家成熟保险市场相比仍较为滞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约为50%,而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35%。到今年三季度末,我国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仅为551亿元,在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仅占2.1%,积累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5600亿元。

黄洪表示,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是保险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也是认真落实养老金融改革相关工作部署、深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落脚点。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快推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专业化经营市场主体。支持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深耕养老金融业务领域,积极探索长期养老金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新路子,在第三支柱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对外开放。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对外开放政策在养老保险领域落地实施。支持境外资本参股设立各类养老保险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通过引入国外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和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保险业经营水平,服务好人民群众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

三是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适当扩展保障责任,提供更加灵活的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支持保险机构立足消费者需求,创新发展提供具备长期直至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特别是能够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所积累的养老资金有效对接的即期年金产品。鼓励保险机构面向创新创业就业群体的保障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养老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金融科技等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相关统计标准和统计规范,加强商业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和保单管理,修订完善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数据基础,扩大视野,加强与养老健康领域机构合作,多维度增加数据积累。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精算、投资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改进精算专业技术,加强长期稳健投资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夯实行业发展根基。

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改革

保险资金运用与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两个轮子之一。随着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投资领域的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整体推动下,保险资金运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0年10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和非公开市场投资为实体经济融资18万亿元。其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对接“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等项目的融资需求,产品累计登记(注册)规模达3.8万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的优势,加大对国家战略和企业的长期融资支持力度,主要从四个方面做一些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长期资产的供给。主要是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长期限的产品,根据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形式,丰富长期资产市场。同时,支持保险资金承接银行理财相关的存量资产,如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二级资本债等,推动有关部门丰富债券市场中长期的投资品种,培育长期资产投资的交易市场。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主要是简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行政许可项目,推进资产支持计划注册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优化监管政策,对保险资金投资先进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国家重大工程等领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保险私募基金政策,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多的长期资本性资金。

三是落实保险资产负债监管制度,全面提升行业风险抵抗能力。主要是进一步落实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推动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进一步化解部分公司的“长钱短配”风险。同时,引导保险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坚持投资业务与风险防控水平相匹配。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

四是加强关联交易资产穿透监管,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安全。建立以资金流向为线索的全流程监控制度,重点监控公司治理不健全机构的关联交易和大额资金运用,防范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强化对股东股权、另类投资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用保险资金,以及挪用、套取、侵占保险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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