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征意见 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12月31日,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取消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不增设准入条件,不提高准入门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参照外国保险公司的准入标准设定了外国保险集团公司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以外的境外金融机构成为外资保险公司股东的,适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同时完善了股东变更及准入要求。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变更股东,拟受让方或者承继方为外国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集团公司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为保持制度一致性,《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去年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取消了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此次修改则同步删除了有关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
银保监会指出,《征求意见稿》将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使中外资保险机构在同一规则下开展业务,努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坚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与现有保险监管制度保持有效衔接;坚持同类机构准入规则基本一致,保证规则相洽,防止监管套利。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