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怎么领取医保就医记录册)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条件:
1、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4、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流程:申办人携带资料到上海社保局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即可。
提问:
最近我的医保《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快要用完了,请问我该到哪里去换新本子呢?
小编来解答:
申请新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办理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如下——
全市区县医保中心或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可拨打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962218查找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4册(含)以上的,统一由市医保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此项目当场办结,不收费。
《就医记录册》使用说明——
- 参保人在进行门急诊或门诊大病的挂号、就诊、付费时,应主动出示和使用有效的《就医记录册》,供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核验并记录病史等有关内容;
- 医保管理机构核查有关情况时,参保人应予配合,主动出示《就医记录册》;
- 《就医记录册》不得伪造、出借、冒用、涂改、撕页。《就医记录册》由参保人自行保管,用完的《就医记录册》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