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江西银保监局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原标题:江西银保监局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赣银保监撤销许可〔2022〕1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我局作出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刘雄杰任职资格的批复》(赣银保监复〔2020〕40号),对你司刘雄杰拟任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申请事项予以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我局决定撤销《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刘雄杰任职资格的批复》(赣银保监复〔2020〕40号)。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退回我局办理撤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服务电话:83858243

2022年12月5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