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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原标题: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陈建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陈建洺

单位

名称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文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对陈建洺给予警告,并处2.4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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