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赵兴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赵兴江 | |
单位 | 名称 |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赵铭逆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欺骗投保人;2.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赵兴江是对行为1、行为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罚款人民币14万元;对赵兴江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