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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赵兴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兴江

单位

名称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铭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欺骗投保人;2.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赵兴江是对行为1、行为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话销售中心罚款人民币14万元;对赵兴江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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