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塔金监罚决字〔2023〕2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塔金监罚决字〔2023〕2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陈明(时任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