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四季度末,保险业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1%和128.2%)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四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2%,均高于100%和50%的达标标准。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2%、186.7%、285.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6.2%、110.5%、245.6%。
综合各季度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指标均在2023年二季度有所下滑,并在三、四季度实现上升;从风险综合评级来看,在一至三季度,排在C、D两级的公司分别为27家、27家、26家,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宋源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