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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53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5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金罚决字〔2024〕5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53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金罚决字〔202453

被处罚当事人

春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下辖双阳区支公司和公主岭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迁址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第一百七十一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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